对象错误不阻却犯罪故意

刑法-34 · 责任要件:罪过 · 案例题 · 必考 · 256 字 · 7 个采分点
题干
甲为将12周岁的男童乙卖往山区,深夜潜入乙的房间,误以为床上熟睡者系乙,用药将其迷晕、蒙头带出后卖给人口贩子。事后得知,该人实为乙的母亲丙。甲的行为如何定性?
甲的行为构成拐卖妇女罪既遂。依据《刑法》第240条,本罪不以被害人的具体身份为限。要件为:
  1. 第一,主观上以出卖为目的;
  2. 第二,客观上实施拐卖行为(拐骗、绑架、贩卖等);
  3. 第三,行为对象为妇女或儿童。 本案中,甲为卖往山区而深夜潜入房间,用药迷晕后蒙头带出并卖给人口贩子,已实现对被害人的控制与出卖,犯罪既遂。其误将丙认作乙,属同一构成要件内的对象错误;丙与乙同属本罪对象,该错误不阻却故意,法定符合说与具体符合说均得出既遂结论,故对乙不另评价为未遂。事实认识错误对象错误先比构成要件:同罪范围内不阻却故意,跨罪名才阻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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