证据的学理分类与法定种类
题干
试述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、本证与反证的区分标准,并说明物证、书证与电子数据的识别要件及提交规则。
证据辨析应先定分类、再定种类,最后套提交规则。
- 第一,按能否独立完成证明,能单独证明主要事实的是直接证据,须与其他证据结合才能证明的是间接证据。
- 第二,按与证明责任的关系,由负证明责任一方提出用以证明己方主张的是本证,由对方提出用以反驳的是反证。
- 第三,法定种类按证明载体识别:凭物理属性发挥证明作用的是物证,凭表达的思想内容发挥证明作用的是书证;以技术手段形成的声音图像属视听资料,存于电子介质的信息属电子数据。
- 第四,书证原则提交原件,公文书证内容推定真实,但相反证据足以推翻时除外;电子数据的副本或打印件视为电子数据的原件。判断口径:种类认错,提交规则与证明力评价随之出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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