片面帮助犯的认定

刑法-206 · 共同犯罪 · 案例题 · 常考 · 199 字 · 6 个采分点
题干
甲将价值5元的草药标价100元,以货到付款方式寄给乙。快递员丙明知甲借此骗钱,仍送货上门,乙的家人误认后签收,支付100元货款及20元快递费。问:丙是否构成诈骗罪的共犯?
丙构成诈骗罪的片面帮助犯。依据《刑法》第25条、《刑法》第266条,共同犯罪原则上要求共同故意,但帮助犯的成立不以被帮助者知情为前提。
  1. 第一,主观上明知他人实施诈骗;
  2. 第二,客观上提供实质帮助;
  3. 第三,意思联络上仅单方具有帮助故意。 本案中,丙作为快递员明知甲的包裹用于骗钱,仍送货上门、促成签收付款,对诈骗既遂起实质作用;甲自始不知丙知情,双方无双向通谋,故仅丙单方成立帮助犯。 明知+实质帮助=片面帮助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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