诬告陷害罪的被害人同意

刑法-137 ·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、民主权利罪 · 案例题 · 常考 · 194 字 · 7 个采分点
题干
甲征得乙同意后,向司法机关告发乙曾对其实施盗窃,而乙事实上从未盗窃。甲的行为是否构成诬告陷害罪?
结论:不构成诬告陷害罪(否认说,法考观点)。依据:《刑法》第243条。要件:
  1. 第一,捏造犯罪事实;
  2. 第二,向司法机关告发;
  3. 第三,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。本罪列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一章,保护的是公民人身权利。 本案中甲虽捏造乙盗窃并向司法机关告发,但乙事先同意,等于放弃刑法对其人身权利的保护,故阻却违法性,不成立本罪;若采肯定说,认为本罪重在保护司法作用,同意不能阻却,则仍构成诬告陷害罪。观点展示
此处 7 个采分点,约 194 字
点任意处显示答案
回
想
0:00

默认「遮关键词」:点空位逐个揭示;再切「填关键词」逐空默写,或「全遮」整段回忆。

答对 0 / 7 偷看记账 0 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