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地一体抵押的效力

民法-97 · 物权(抵押权) · 案例题 · 常考 · 289 字 · 6 个采分点
题干
甲公司向乙借款4000万元,以其名下A地块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并办理登记,但未就该地块上已建成的1至3层房屋办理抵押登记。乙对已建成的1至3层是否享有抵押权?
乙对已建成的1至3层享有抵押权。依据《民法典》第397条,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,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;抵押人未一并抵押的,未抵押财产视为一并抵押。
  1. 第一,抵押标的须为建设用地使用权;
  2. 第二,设定抵押时土地上须已有已建成建筑物;
  3. 第三,两者法律上视为一并抵押,不以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为前提。 本案甲仅就土地使用权登记设押,地上1至3层房屋在抵押时已经建成,符合该要件。虽未办理房屋抵押登记,房屋仍随土地一并纳入抵押范围。故乙对1至3层取得抵押权,可就其折价或拍卖价款优先受偿。房地一体原则地随房走、房随地走: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,地上已有建筑物视为一并抵押,登记与否不影响抵押范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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