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区分标准

刑诉-60 ·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 / 刑事证据 · 案例题 · 常考 · 257 字 · 7 个采分点
题干
甲致乙重伤,证人丙作证称,看见甲从现场走出且身上有血迹。该证言是否属于直接证据?
不属于直接证据,应归入间接证据。依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50条,凡是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均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根据,而某份材料归入直接证据还是间接证据,取决于它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联结方式。直接证据的要件是:
  1. 第一,单独证明主要事实;
  2. 第二,直接指向犯罪人及其行为;
  3. 第三,无需借助他证推理。 本案中,丙所见只是甲在案发后离开现场、衣上有血,仅能证明甲到过现场;带血与实施伤害不等同;该情节与“甲重伤乙”之间缺少环节,须结合他证才能认定,故只能作为间接证据使用。 一句话能说清谁干了什么的才是直接证据,要靠推理串联的即间接证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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