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复性供述的排除与例外

刑诉-62 ·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·刑事证据 · 案例题 · 必考 · 252 字 · 6 个采分点
题干
甲被指入户抢劫并致人死亡,侦查期间遭侦查人员殴打,遂作出有罪供述。移送审查起诉后,检察人员讯问时告知诉讼权利及认罪的法律后果,甲自愿再次作出内容相同的供述。审查起诉阶段的有罪供述是否应当排除?
不需要排除。依据《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5条,重复性供述的排除存在例外,除应具备前一供述非法这一前提外,还须同时满足:
  1. 第一,已进入后一诉讼阶段;
  2. 第二,讯问时告知诉讼权利与认罪后果;
  3. 第三,供述出于自愿。 本案中,甲在侦查阶段因刑讯逼供所作供述本应排除;但移送审查起诉后,检察人员讯问时已履行告知义务,甲自愿作出相同供述,先前非法取证的影响已被切断,故仅排除侦查阶段供述、重复性供述不予排除。 判断重复性供述的关键是先前非法取证的"影响是否延续":换阶段、已告知、出于自愿三者齐备,即视为影响被切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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