证人出庭作证与证言排除
题干
甲在乙涉嫌故意伤害一案中作证。法院通知其出庭,甲称工作繁忙拒不到庭,法院遂以其证言不可靠为由排除该庭前证言。法院的做法是否正确?
法院的做法不正确。依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192条,通知证人出庭并排除其庭前证言,须具备以下条件:
- 第一,诉讼各方对该证言存有异议,该证言又对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;
- 第二,法院认为有必要出庭;
- 第三,已通知而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;
- 第四,证言真实性无法确认。 本案中,甲在乙涉嫌故意伤害一案中作证,经通知自称工作繁忙不到庭,法院本可予以训诫、拘留督促其作证;但法院未审查甲庭前证言的真实性可否确认,即将之排除,属适用法律错误。证人出庭作证与证言排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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