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效裁判确认事实的免证效力

刑诉-71 ·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/刑事证据 · 案例题 · 常考 · 185 字 · 6 个采分点
题干
甲系某市市长,因受贿被提起公诉。此前乙公司行贿案判决已生效,该判决查明乙公司曾向甲交付1500克黄金。审理甲受贿案时,这笔黄金是否还需举证证明?
不需要提出证据进行证明。依据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》第四百零一条,凡已由生效裁判锁定的事实,只要尚未被审判监督程序推翻,即免于举证。
  1. 第一,裁判已经生效;
  2. 第二,该事实被生效裁判明确认定;
  3. 第三,未被审判监督程序推翻重审。 本案乙公司行贿案判决已生效,判决中明确认定乙公司向甲交付1500克黄金,甲受贿案审理中并未对该判决启动审判监督程序,故这笔金额免予举证,法院可直接采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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