诈骗罪中整体财产与个别财产损失之争

刑法-20 · 侵犯个人法益之犯罪:侵犯财产罪 / 刑法分则 · 案例题 · 常考 · 228 字 · 8 个采分点
题干
甲家中有一把价值8000元的九成新按摩椅,久未使用。甲向邻居乙老太太谎称该椅有防癌等功效,乙信以为真,支付8000元买走。甲的行为是否成立诈骗罪?
甲是否构成诈骗罪,取决于该罪保护整体财产还是个别财产:按整体财产说不成立诈骗罪,按个别财产说成立诈骗罪,后者为法考立场。依据《刑法》第266条。要件为:
  1. 第一,行为人实施虚构事实的欺骗;
  2. 第二,对方因此陷入错误认识;
  3. 第三,基于该认识处分财产;
  4. 第四,发生财产损失。 本案中甲将按摩椅的防癌等功效严重夸大,乙信以为真并交付8000元,欺骗、误解、处分与取得环环相扣;乙虽拿到价值相当的椅子,但防癌目的根本无法实现,交易目的落空即属个别财产损失,故甲成立诈骗罪。诈骗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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