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化型抢劫的暴力对象

刑法-112 · 侵犯财产罪 · 案例题 · 常考 · 247 字 · 6 个采分点
题干
甲盗得乙的汽车后被乙追赶,驾车逃离途中遇行人丙横穿马路仍未减速,致丙重伤。甲的行为应如何定性?
甲不构成抢劫致人重伤,应认定为盗窃罪与故意伤害罪并罚。依据《刑法》第269条,转化型抢劫须三要件:
  1. 第一,已实施盗窃行为;
  2. 第二,出于抗拒抓捕等目的;
  3. 第三,当场使用暴力,且暴力须指向追捕人。 本案中,甲盗车败露后驾车逃离,为甩开乙的追赶,遇行人丙横穿马路仍不减速,致丙重伤。丙并非追捕者,暴力未指向抓捕人,故不成立转化型抢劫,不能整体评价为抢劫致人重伤;甲对重伤结果有故意,另构成故意伤害罪,与盗窃罪数罪并罚。另有观点认为丙阻碍了其逃脱、系抢劫过程中致伤,可成立抢劫致人重伤,但非通说立场。转化型抢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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